關於公務員養老,一些人覺得不公平,主要在兩點:制度雙軌,待遇偏高。制度統一是改革的方向,但是在養老金待遇上卻不能搞簡單的“一刀切”。公務員養老待遇差了,隊伍可不好帶,積極性和清廉度都會受影響。一般來說,能考上公務員的,文化程度也較高,讀書時間長、教育投資大。以“平均主義”偷換“公平”的概念,將會對公務員產生新的不公。(1月8日《人民日報》)
  毋須諱言,在養老制度改革不斷深化的過程中,類似的思維不但十分典型,而且還會有一定市場。可見養老制度改革並不是一個並軌那麼簡單,更需要既得利益者做出觀念上的革新。
  公務員的養老改革並軌和待遇均等化確實是兩個重要特征,然而在更深層次上,改革的本質在於使養老制度真正成為一項國民性的社會保障。在這項社會保障面前,平等是起碼的要求,更是最大的公平。沒有哪個人群理所應當地該享受超國民待遇。
  鼓吹“並軌會導致新的不公”論調,隱藏的前提無非是公務員就該高人一等的“官本位”。正如這篇文章所強調的,“公務員是國家公職人員,掌握並行使公共權力”,優越感油然而生,我們不由得要很煞風景地追問一句:那又怎麼樣?不知道這論者究竟是如何理解公共權力的,要知道在現代的政治理念中,行使公共權力絕不意味著可以高人一等。
  至於“養老待遇差了,隊伍可不好帶,積極性和清廉度都會受影響”,更有些許威脅的味道。盡心工作和清正廉潔是國家公務員的法定義務,難道僅僅因為取消了其超國民待遇,公務員就會消極怠工,如此認知我們的公務員隊伍未免也太悲哀了吧?
  再說“文化程度也較高,讀書時間長、教育投資大”這也完全算不上是公務員群體獨有的特征,民企的員工中有此類特征的云云,難道就因為他們不是公務員就應當享受更差的養老待遇?“平均主義”確實不值得提倡,但“不平均主義”也未見得就一定公平。公平不公平,應該以個人的自由選擇為標準,沒有人逼著誰當公務員。如果社會嚴重缺乏公職人員的時候,提高待遇未嘗不可,但現在顯然不是。
  如今的問題是不同人群之間的不公正的待遇造就了兩大怪現狀:一個是,優秀的年輕人使勁想擠進體制內,制約優秀人才為社會創造價值;另一個是,擠進體制內的人,當覺得工作不適合的時候,又牽掛雙軌制的養老制度走不出來,沒法實現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
  不公正的待遇成了一道圍牆,牆外的人想進去,牆里的人看出不來。養老待遇的雙軌制,只是其中的一個側影,更嚴重的問題是,體制內與體制外人力資源上的雙軌制。這兩個人群之間無法進行有效率的流通,而且還在不斷固化,這也是制約當下中國發展以及發生諸多社會問題的重要深層次原因之一。“並軌是新的不公”論調其實就是在此現實下的觀念性阻力的產物,在改革進入深水區的今天,尤其需要以清晰的思維看清現狀,革新觀念,突破阻力,堅定而有序地推進改革。
  (原標題:“新的不公論”是占著便宜談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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